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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89号民防大楼六至十二层整体招租

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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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89号民防大楼六至十二层整体招租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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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89号民防大楼六至十二层,建筑面积合计约为5116.37其中每层建筑面积均为730.91本次计租面积5116.37㎡。

提示:

1、租赁标的以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整体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六至八层的产权持有方为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九至十二层的产权持有方为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经营权使用方福建福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标的由福建福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署合同、收取租金,并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教育、教育培训酒店

2、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4年8月2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装修免租期:2个月

4、履约保证金:3个月的首年月租金,签订《房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付清。

5、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租金首期租金(即首年前三个月租金)应在《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之后,承租方应于每期起始前五个工作支付下一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以上(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为准)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与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竞租;与福建福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参与竞租,包括但不限于:屡次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或不服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规定并屡教不改被提出整改警告超过3次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招租。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整体出租。竞租人须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和使用须按福州市相关规范进行,并且符合消防等相应规范,自行向政府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与自身经营有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

3、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租赁标的存在的问题造成无法通过政府管理部门消防审验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且不得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权利。

4、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对租赁场所的统一管理,所开展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承租的经营场所范围,占用室外通道。承租方应订立人员、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并负责贯彻执行。承租方应做好防盗工作,妥善保管财产、物品,如遗失被盗概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民事、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6租赁期内,一楼大堂(电梯厅)及各层电梯厅为民防大厦商业楼层共同使用的公共空间,承租方对一楼大堂(电梯厅)及各层电梯厅的使用应接受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不得独占使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安装广告牌、不得擅自装修改造一楼大堂(电梯厅)和各层电梯厅。

7、承租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标的物中各项设备设施,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防止不正常损坏。承租方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租赁标的物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包括改善和增设,下同),所有的设计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方案及设计图纸应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并报经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承租方进行改造装修及增添设施、设备前,应将装修合同及物件清单报出租方备案。消防的设备设施及其改造装修工程应通过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基本结构或危及房屋安全,否则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8、承租方的排污、噪音等环保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同时承担因环境评估发生的相关费用,若承租方违反有关的环保法规,概由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承租方环保问题引起的处罚,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在责任经营期间,应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涉及消防、治安、文化、绿化、卫生(包括辖内公共部位)等方面均应自行负责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和防护经营场所及设施的防火安全;不得在租赁标的物的经营场所及设施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违禁等危险物品;不得将危险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及设施内,若因上述情况而引起意外及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并由承租方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若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增设安全设施,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押金。

1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12、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承租方应配备不少于300㎡的场地开展教育培训业务,且对外标识名称中需涉及教育或培训字号。

14、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租赁合同》;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第一条第1点标的情况。

七、公告期限:2022122—20221222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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